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
The 17th CHINA-ASEAN Expo Light Industrial Exhibition
2020年11月27—30日
参展商手册
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
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
组委会办公室
目录
一、 欢迎辞………………………………………………………P2
二、 综合信息……………………………………………………P3
三、 参展及报到流程……………………………………………P4
四、 交通说明……………………………………………………P5
五、 布展施工及撤展须知………………………………………P6
六、 展品运输指南……………………………………………..P16
七、 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须知…………………………….P18
欢迎辞
尊敬的参展商:
衷心感谢并欢迎您参加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以下简称“轻工展”)。为保障您能够及时、顺利的完成参展工作,组委会特编写了《参展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您提供有助于筹备参展的有关资料与服务。
预祝您在本届东盟轻工展获得成功!
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组委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8日
温馨提示:
1、为了您能安全、顺利的完成此次参展,敬请各参展单位及个人认真阅读本手册,按要求做好参展的各项工作,并遵守手册中所有的规定。
2、本手册及相关表格可联系组委会索取。
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
联系电话:0771-4759616
一、 综合信息
报到及布展时间:
标准展位:2020年11月25日-26日 09:00-17:30
特装展位:2020年11月24日-26日 09:00-17:00
展览参观时间:2020年11月27日-29日 09:00-17:30
2020年11月30日 09:00-17:00
撤展时间: 2020年12月1日 17:00-21:00
2020年12月2日 09:00-18:00
特别提示:展览期间所有展商需出具七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方可进场。
主场搭建及展具租赁:
广西浙东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名豪
联系方式:18677083333
现场物料对接人:18062446133
展具租赁表格请发送至:391938915@qq.com
酒店:
维也纳国际酒店(南宁华南城店)
订房电话:0771-5578888
酒店地址: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 维也纳国际酒店
二、 参展及报到流程
三、交通说明
公交路线:
地铁1号线至青川站B口出换乘公车(100路);
61路 (友爱北立交-火车南站);
64路 (亭子站-沙井杨村);
78路 (衡阳园湖路口-华南城公交站);
K6 (南宁东站-沙井公交首末站);
100路 (富士康科技园-高新东车场);
环城2线 (青秀山大门-西乡塘站);
W1路 (江南客运站-华南城公交站);
自驾车路线:
东博会期间5条免费公交专线:
(一)专线1:朝阳广场(朝阳北宁路口)—华南城;
(二)专线2:竹溪立交—华南城;
(三)专线3:安吉客运站—华南城;
(四)专线4: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华南城;
(五)专线5:大沙田公交车场—华南城。
四、布展施工及撤展须知
一、 布展类型
(一) 标准展位/商铺展位
1、 标准展位规格为3×3 米,高2.5 米,楣板为340mm高、3米长,标有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提供220V 电源10A 插座一个、一张咨询桌、两张折叠椅、地毯、两个射灯、楣板及一个纸篓。
(标准展位示意图)
2. 未经组委会同意,参展商不得改动展位楣板的公司名称。
3. 租用多个标准展位的参展商,若无特别声明,一律按打通展位处理。
4. 未经组委会同意,参展商不得擅自改动展位构架,如需改动展板、展具位置及减少展具等设施数目等,须于2020年 11 月16日前书面向组委会提出申请,否则逾期申请改动产生的变更费用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5. 标准展位内的搭建物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5 米。
(二)特殊展位施工、租赁手续流程说明
1. 办理施工手续:
�◆ 特装展位审图:将以下资料交组委会进行审核: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结构图以及有关用电资料。
�◆ 办理特装进馆施工手续:需向主场承建商提供“安全责任书”(施工委托及消防安全责任书,需加盖展商或搭建商公章并签字,本责任书一式三份);
(三)、布展施工及消防管理规定
(1)布展限高:标准展位搭建高度为2.5 米(包括地台高度)以下。在施工和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特装展位的建筑高度不超过6 米(包括地台高度),对除此以外的展位建筑高度需向会展中心申请批准。
(2)布展时展位搭建必须和消防栓四周至少保持1 米距离,留出取用通道。
(3)严禁在展馆公用设备设施、地面和墙体粘贴任何物件,不得使用双面及单面胶等粘贴材料在展馆通道的柱子上粘贴任何物件,不得在墙面、地面打孔、刷漆、刷胶、粘贴、涂色。严禁锯裁展馆的展材、展板或在展材、展板上油漆、打钉、开洞。不得损害展馆的一切设施,如有违反,将按损坏设备的价格的5倍罚款。
(4)展位搭建不准遮挡、埋压、圈占、堵塞展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5)按公安消防要求,凡有顶的多层展位和高度超过3米的单层展位均应设置临时烟感探测器和临时自动喷水系统。
(6)展场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没有灯罩的灯具或易燃及爆炸性气体。
(7)参展商须向货运公司提交清单,同时提供易燃、爆炸性及辐射性物品的清单,以便当地有关单位做出安全检查及展馆方面做出适当预防措施。
(8)为了消防安全之计,参展商必须经过申报才能在展台内存放必要的可燃液体。
(9)展馆内严禁摆放空气压缩器,如参展商需要可以提前跟展台承建商联络。
(10)遵守展馆布展施工的其它规定。
(四)、布展期间运输车辆管理及布展车辆路线安排
(1)布展期间,运送展样品的货车进入会展中心后,按指定地点临时停放,卸货后即驶出会展中心。搬运展样品出展馆时,须凭主办单位的放行条,经门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2)进出会展中心的各种车辆须服从现场交警、保安交通管理员的指挥,按规定路线行驶,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五) 、 现场服务与管理
主办单位指定的主场搭建商在会展中心现场服务台负责咨询、接待、办理布展手续等相关事项,对参展、施工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提供下列服务:受理《施工许可证》审批手续、申报加班、水电申报及设备安装、消防咨询、清洁押金、收费。
(六)、其它规定
(1)、参展商须遵守所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在展会上公开发放或播忙乱的印刷品、影片、录像带、幻灯片等如涉及到政治因素,须得到有关方面的批准。
(3)所有展商需出具七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
六、撤展须知
1、撤展时间
展览结束后,参展单位应按撤展时间安排有序撤展。具体撤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工作内容 | ||
11月30日 | 17:00 | 停止观众入场,广播现场观众离场 | |
17:00 | 参展单位办理撤展手续,组织撤展 | ||
21:00 | 大件展品、设备、展台放行出馆 | ||
11月2日 | 早上8:00 | 撤展工作全部完成 |
2、撤展流程
展具租赁价清单 | ||||
Rental price of goods | ||||
现场、物料联系人: contacts | 蒋先生 | |||
联系电话: Contact number | 18062446133 | |||
一、展具租赁服务 名称规格(mm)单位结算价(元)现场(元)押金展览地毯280克展览地毯m 2 20/平方米 展位射灯30W盏 60元100元长臂灯100W盏 200元150元高柜1000L*500W*2000H个 600元500元矮柜1000L*500*1000H个 400元400元锁柜1000L*500*800H个 200元100元方形茶几500L*500W张 200元200元玻璃圆桌玻璃直径800mm张 300元200元洽谈桌椅一桌三椅套 100元100元长条桌1200L*600W*700H张 50元50元折叠椅折叠400W*460H把 20元50元方墩450L*450W(白)个 50元50元灭火器4kgABC干粉灭火器具 100元100元层板1000L*200W块 40元无展柜950L*450W*1000H个 500元1000元一米线 个 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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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展具租赁申请:
注:为确保租赁要求需求到位,请务必于2020年11月15日之前递交申请。逾期加收30%附加费,现场递交申请。因仓储量有限,则优先提供给标准展位参展商,且遵循“先到先得”原则。
八、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施工安全责任书
(主场承建商与参展商)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展会安全责任,加强展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展会实际情况,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要求展会主场承建商与其主场范围内的特装展位参展商签定《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施工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履行双方责任,确保展会施工安全。双方安全责任如下:
1. 根据消防法第十三条,确定 公司负责人: (先生\女士) 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为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东盟轻工展 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对该单位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该单位施工人员在展会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负责。该施工单位对所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该单位施工人员所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 施工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并拥有国家认可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保证其在业务允许范围内施工作业。参展单位对因所聘用施工单位达不到施工资质而造成的所有后果负责。
3.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南宁市关于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关于施工消防安全和展位搭建安全的各项规定,并对其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所有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 施工单位所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达到安全要求,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施工现场作业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5.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工艺规范施工,特装展位限高6 米(如展位在馆的周边则限高为4.5 米);并在登高、吊装等危险作业中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6.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展馆消防和结构安全要求。主(承)办单位及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安全管理人员有权依照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搭建材料进行处置,并对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工作人员将在展期协助主(承)办单位组织现场安全检查,对现场查出的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施工行为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将采取警告、停止施工用电、清理出场等措施。
8. 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有权在检查中要求施工单位出具其大内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施工资质证明,对达不到施工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将责令其停工并清理出场。
9. 如在施工期间出现各种消防、治安及其它意外事故,施工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现场管理人员,并有义务先行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扩大。
10. 如施工期间,展馆管理人员发现有施工人员偷盗、损坏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财物、擅自进入或破坏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设置的封闭区域等违反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管理规定的行为,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警告、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等措施。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同时拥有根据备案情况,取消相应施工单位今后进入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施工资格的权利。
11. 本责任书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或签字人按指纹)后生效。
主场承建商: 参展商:
负责人(或代表人): 负责人(或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九、 展品运输指南
尊敬的参展商,欢迎参加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为了确保展品安全,请自行安排展品物流运输。
接货地址:广西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客户服务中心
徐润东:18577092057
展品到达的最后期限
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展览期为:2020年 11 月27日-30日,布展期为2020年 11 月24 -26 日。为了确保您的参展效果,请务必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安排足够的布展时间。
十、 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须知
参展单位应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参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博览会秘书处)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1.展位与展品管理
(1)参展单位名称须与《第17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展位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展位楣板名称相符,不得转售、倒卖展位。参展单位须携带《确认通知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展,接受和配合博览会秘书处现场管理人员的查验工作。如发现名实不符的参展企业,博览会秘书处有权停止其展示或查封其展位。
(2)除经博览会秘书处审核同意的东盟国家不复运出境的展品可在现场销售外,其余参展单位一律不得在现场销售展示样品。
(3)同类展品入馆数量不得超过10件。展品须于布展期内送达展位。正式展览期间参展单位如需运送展品进馆,须经博览会秘书处审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入馆。
(4)参展单位不得展示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侵犯他人专利和知识产权。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将根据中国有关部门颁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暂停展示展出;如经工商、质监部门检验认定属假冒伪劣商品的,将予以没收销毁。
2.展场管理
(1)参展单位不得在现场高音宣传,大声喧哗或进行其他影响展览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2)如示范、操作展品可能产生烟雾、废气和化学污染物等,须在展示前报经博览会秘书处展览办公室批准。
(3)不得在所租用展位以外的任何位置堆放或展示展品。对现场乱摆乱放的展品及物品,博览会秘书处有权予以暂扣。
(4)参展单位可在博览会秘书处统一设置的资料架内摆放本单位的宣传资料。除此之外,不得在本展位之外的场所散发各类广告和宣传资料及进行其他推广活动。
3.安全事项
(1)开馆期间,参展单位自行保管其展品、装饰材料、施工设备以及贵重物品(手机、数码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
(2)闭馆期间各展位内展品由博览会秘书处负责保管。每日闭馆时,各展位参展人员须待展馆保安人员清场至本展位后方可离开。
(3)参展单位展位内的展品、设施及物品在展览期间因布置、操作、保养、管理不当或疏忽导致第三方遭受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参展单位须承担一切赔偿及法律责任。
4.禁止项目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品入馆。
5.博览会秘书处保留制定和发布补充条款的权利。本条款解释权属于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参展商确认:我们已经详细阅读以上条款并完全理解其含义,同意并将遵照执行。 参展单位(盖章)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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